企業服務匯服務協議
歡迎使用北京君合共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通過其所屬的網站www.b3901.cn(“企業服務匯”)提供的基于互聯網和移動網的相關服務(“網絡服務”)。本服務協議(“本協議”)適用于用戶使用“企業服務匯”提供的所有網絡服務。用戶在注冊過程中點擊“同意”按鈕即表示用戶完全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
請用戶在訪問和使用“企業服務匯”提供的網絡服務前仔細閱讀“本協議”,用戶訪問或使用“企業服務匯”提供的網絡服務,將視為用戶同意并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的約束。用戶不能以未閱讀“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有任何誤解為由,主張“本協議”無效或要求撤銷“本協議”。
1. 修改
(1)“企業服務匯”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企業服務匯”修改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企業服務匯”會在網站上提供最新版本(包括其生效日期)的鏈接。“企業服務匯”鼓勵用戶定期瀏覽“本協議”。
(2)如果用戶不接受對“本協議”所做的修改,用戶可立即停止使用“企業服務匯”的網絡服務。如果用戶在“本協議”條款修改后繼續使用“企業服務匯”的網絡服務,則視為用戶接受對“本協議”所做的修改。
2. 隱私權聲明及其他特殊條款
依法保護用戶隱私是“企業服務匯”的基本政策,請您在瀏覽本網站及使用本網站的特定服務之前,仔細閱讀本條款,用戶在注冊過程中點擊“同意”按鈕即表示用戶同意并授權本網站按照下列情形使用其個人信息:
(1)信息的使用
我們僅在必要的情況下(比如完成一項特定交易、參加一項優惠活動或者有獎競賽活動或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使用您的個人身份信息。具體應用于如下方面:
·授權您參加一項活動,比如調查問卷、網上論壇或優惠抽獎等;
·代表本網站客戶、我們的關聯公司、其他第三方等向您提供或發送電子資訊,廣告信息,個性化廣告或優惠信息;
·分析用戶對本網站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習慣,以便改進我們的服務;
·阻止違法或潛在違法行為,阻止違反本網站用戶協議的行為;以及
·我們在收集特定信息時向您披露的其他用途。
(2) 信息的披露
我們致力于取得和維護您對我們的信任,因此我們使用商業上合理的技術和其他措施,幫助防止您的個人資料丟失、被盜用或遭篡改。同時,請了解我們僅會在如下情況下向特定主體披露您的個人信息:
·獲得您的同意。在您同意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與第三方商業伙伴分享您的個人信息。
·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提供者。我們可能會與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分享信息,這些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幫助我們提供專業服務,包括客戶支持,電子郵件和短信應用,商業分析,市場推廣和數據處理等。
·重大交易。我們可能會在公司重大交易時披露您的信息,比如出售、并購和破產。
·法律法規或公權力部門要求。我們可能會根據法院、政府等執法機構或法律法規的要求向其披露用戶信息。
·保護本網站和其他方利益。我們可能會為了保護本網站,本網站員工和用戶、本網站合作伙伴和其他公眾的合法權利、利益和安全而披露用戶信息。
·第三方合作伙伴。如果您通過我們的網站申請參加線上或線下優惠等活動,您的個人信息可能會提供給相關第三方以便及時溝通和參加線下活動。
3. 注冊和登錄控制
(1)用戶注冊時必須提供準確的注冊信息,注冊后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新。用戶注冊成功后,“企業服務匯”將為該用戶設置一個帳號,用戶將可以設置相應的密碼,并對在其賬戶和密碼下發生的所有活動承擔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該活動與用戶無關。用戶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企業服務匯”賬戶,也不應用他人賬戶在“企業服務匯”進行注冊。
建議用戶(1) 本人的密碼或賬號遭到未獲授權的使用,或者發生其它任何安全問題時,將立即通知“企業服務匯”;(2)每次上網完畢都會把本人的賬號關閉,使其處于"退出"狀態。
(2)“企業服務匯”網站內的任何帳號均為“企業服務匯”的財產,用戶完成注冊后,僅取得相關帳號的使用權,用戶僅可為個人及非商業的目的使用該帳號,不得將帳號轉讓、出租、贈與給任何第三方或繼承。
4. 知識產權許可
(1)“企業服務匯”提供的網絡服務中包含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本、圖片、音頻及視頻等)以及為提供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件等均受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法律保護。用戶僅可以為個人和非商業目的使用“企業服務匯”的網絡服務。除出于使用“企業服務匯”服務的目的外,未經“企業服務匯”事先書面同意,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復制、轉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企業服務匯”提供的網絡服務中包含的任何信息。
(2)如果用戶希望復制、轉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企業服務匯”網站的任何內容或作品的,請與企業服務匯聯系:benjamin@chiefmore.com。
(3)“本協議”未授權用戶使用“企業服務匯”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識和域名。
5. 法律投訴
(1)“企業服務匯”尊重用戶的知識產權。
(2)如果用戶認為“企業服務匯”網站的任何內容或作品侵犯用戶的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請用戶通過以下聯系方式提出投訴并提供相關證據(包括用戶的身份證明和用戶對爭議內容有合法所有權或授權的證明等),“企業服務匯”會盡快采取相應措施。聯系方式如下:benjamin@chiefmore.com。
6. 用戶上載信息
(1)“企業服務匯”的部分服務會允許用戶上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本、圖片、音頻及視頻等)到“企業服務匯”網站。當用戶上載這些信息時,用戶同時不可撤銷的授權“企業服務匯”永久免費使用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編輯、出版、翻譯、傳播、表演、展示以及創作衍生內容等。比如,“企業服務匯”可能將用戶發表于本網站的內容授權給簽訂正式合作協議的合作伙伴轉載,并注明用戶昵稱和來源于“企業服務匯”。用戶保證對其上載的信息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授權,并有權授予“企業服務匯”永久免費使用這些信息。“企業服務匯”尊重用戶對上載信息的知識產權。
(2)用戶上載的信息不得帶有誹謗性,也不得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除非“企業服務匯”另行承諾或法律法規另有要求,“企業服務匯”沒有義務監控用戶上載信息,也不對用戶上載信息引起的任何名譽或財產損失負責。
(3)如應政府部門的要求或“企業服務匯”發現用戶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時,“企業服務匯”有權向政府部門或權利人披露用戶的全部登記信息及對“企業服務匯”網站的使用情況。
7. 第三方內容及廣告
(1)“企業服務匯”網站有時會提供第三方內容或通往第三方網站的鏈接。“企業服務匯”并不審閱、評估或同意這些第三方內容或者鏈接。用戶應對上述第三方內容或者鏈接自行加以判斷,并承擔因使用而引起的所有風險。“企業服務匯”不對這些第三方的內容或者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2)當用戶訪問“企業服務匯”或給
“企業服務匯”發送電子郵件時,用戶同意用電子方式與 “企業服務匯”進行聯系,并同意以電子方式接受 “企業服務匯”的信息。用戶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企業服務匯”通過郵件和短信的形式,對 “企業服務匯”網站注冊、促銷活動等信息。
8. 收費服務
(1)“企業服務匯”提供收費服務前,將提示用戶,只有當用戶根據提示,確認同意該項服務相關的購買和支付條款時,用戶才能使用該項收費服務。如用戶不同意相關的購買和支付條款,則“企業服務匯”有權不向用戶提供該項收費服務。
(2)用戶使用收費服務的,應按照該項服務相關的購買和支付條款履行支付義務。
9. 網站使用和帳號刪除
(1)如果“企業服務匯”單方面認定用戶違反“本協議”或者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企業服務匯”有權暫停用戶的賬號使用。“企業服務匯”不對用戶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用戶不同意本服務協議,用戶應該立即停止使用“企業服務匯”的網絡服務。
(2)用戶理解,其為使用“企業服務匯”提供的網絡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設備(如電腦、手機)以及支付的任何費用(如稅費、上網費、手機費)等,均由用戶自行承擔。
10. 違約賠償
(1)如因“企業服務匯”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條款而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企業服務匯”應承擔賠償責任。
(2)如因用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或任何對第三方的承諾,而給“企業服務匯”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損失,用戶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并確保“企業服務匯”不會因此遭受任何損失。
11. 免責聲明;責任限制
企業服務匯及用戶同意并特此確認:
(1)用戶使用“企業服務匯”,“企業服務匯”對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不對網絡服務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聲明或擔保。
(2)“企業服務匯”不保證服務及時、安全、準確及可靠。“企業服務匯”有權不經通知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的網絡服務、刪除用戶的帳號,而無需對用戶和任何第三人承擔任何責任。涉及收費服務的,“企業服務匯”應當在變更、中斷或終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戶,并根據用戶實際使用服務的情況,將多收取的服務費退還給用戶。但對于因不可抗力、“企業服務匯”不能控制的原因或本站正常的設備維修升級而造成的網絡服務中斷,“企業服務匯”不承擔任何責任。
13. 使用法律;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公司”辦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 其他
(1)“企業服務匯”可能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戶相關事項,比如“企業服務匯”服務的改變,“本協議”的修改等,請及時更新您的聯系方式。
(2)“企業服務匯”發出的任何通知及各類規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并視為于發送或在“企業服務匯”網站公布之日已送達收件人并生效。如用戶在通知及各類規則發送或公布后繼續使用“企業服務匯”服務的,視為用戶同意該通知或規則的內容。如用戶因任何原因沒有閱讀相關通知或規則的,“企業服務匯”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
(3)“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效的,“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
(4)“企業服務匯”未行使“本協議”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前述權利之放棄。